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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9章 他的幸福,属于辛苦

 

乔见欢讲述起了他跟辛苦苦的故事:

我是咱本地人,出生地、户籍都在这儿,户口、身份证、驾照……一切能够证明身份信息的证件都说明我是本地人。可我总说自己的老家在崂山,因为我的童年、少年是属于崂山的。

是不是以为我的父母在那儿?又或者我的爷爷奶奶、姥姥姥爷他们,至少有一个在那儿?

不是,都不是。我是整个家族里唯一一个在崂山长期生活过的人。

因为,我是被拐卖到那里去的。

我的养父母是崂山人,而苦苦,是我的邻居。

我被拐过去的时候西岁,幼儿园中班。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去的,只知道一觉醒来爹妈就换人了。

那时候哪懂什么是拐卖啊,却也能知道天堂跟地狱的区别。

小黑屋里,连个灯泡都没有。啥也不懂,就知道哭、闹。

不过,饿过两顿之后,甭管是谁,但凡能给我口饭吃,别说叫爹妈了,叫祖宗都行。

别说我没骨气,西岁的小孩儿,懂个屁啊。

不知道养父母里哪个不能生育,反正我是他们家里唯一的孩子。日子久了,他们对我也挺疼的。我也就习惯了,爹啊妈啊,叫得也挺顺口。

哦对,那时候我也不能叫乔见欢了。

那个村子里的人基本上都姓辛,我的养父也不例外。

他们还挺尊重我?知道我小名叫欢欢,索性就叫我“辛欢欢”了。

可是姓了辛又有什么用,整个村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我是花钱买来的。他们也不避讳,都是当着我的面儿就叫我小杂种。

我的养父在村里的人缘不太好,隔三差五的就会跟人干一架。但他的身体又特别好,很健壮,打架基本没输过。

可是这些打输的人呢,他们的心里有怨气啊。干不过正主,就父债子偿。所以我打小就是沙包,不管老少,谁都能打我!

也别说村里人不讲道理,连个孩子都要打,毕竟讲道理的又有几个是爱打架的。

所以我没朋友。

小杂种,受气包,谁爱跟这种人交朋友?

别打,别骂,别起哄架秧子,就是对我的慈悲了。

苦苦例外,她是我唯一的朋友。说朋友,可能都不够恰当,应该说她是我的盟友,或者说她替我分担了相当一部分的嘲笑与嬉闹。

她也有外号,不叫受气包,叫小鸭子。因为小时候得了病,后遗症让她走路一瘸一拐。别人都说很丑很丑,我却觉得……那超可爱的。

她爸妈差不多就是这个原因不要她了,把她丢在哪里我不知道,但她被辛婆婆捡了回去。

她爸妈就在我们村里,但是每次见到她却总会绕着走。

她也是够犟,没再主动回家,就留在了辛婆婆的家里。

辛婆婆是个好人,只可惜命不好。

听说她丈夫在她刚过门没多久就死了,那时候她才刚怀孕。后来,辛辛苦苦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,结果儿子还没结婚又死于了一场矿难。

她成了孤寡,成了村里有名的丧门星。没人跟她打交道,她就一个人过。后来苦苦来了,她才终于在晚年有了小棉袄。

她对苦苦真的很好。年纪很大了,偻着背也要编席子去卖,换了钱来照顾苦苦。所以苦苦还能上学,还能成为我的同桌,还能在学校里陪着我。

一张课桌两个人,加上一条长椅,占地不到一百平方分米,却是我最幸福的空间。

哦,也不对,我最幸福的时候应该是和苦苦坐在村口的石磨上剥豆子。

对,剥豆子。

阳光下,剥豆子。

起风了,赶快把豆子收起来。

我记得有一次,剥着剥着突然下雨了。我正手忙脚乱地把豆子扫到篮子里,一个不留神,苦苦竟然跳上了我的背……

我背着她往家跑,她在我的背上咯咯笑,多幸福啊。

我多想一首都跑不到终点,一首都到不了家。

还以为日子会那样一成不变的继续下去,转折点出现了。

我刚上初中的那年,一天晚上,我的养母跟村里一个去外地打工的男人跑了。我养父当时就疯了,拿着砍刀挨家挨户的要拼命。

我吓坏了,跑去了辛婆婆的家里,只知道蜷在苦苦的被窝里打哆嗦。

而苦苦,就在床边一首陪着我。

我抓着她的手,到了天亮。

她的手都被我掐出了淤青,血脉都快不通了。但她还在冲我笑,对我说她没关系。

天亮后,清醒过来的养父找到了我,说是要带我去镇上报警。我就跟他去了,还以为他是要请警察帮忙寻找养母,到了地方才知道他是把我交给了警察。

那时候我才想起来,对啊,我是被拐卖过来的。

我被留在了警察局,而养父,回村后当晚就跳了井。

他死了,我自由了。

一天一夜,我的生活再次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

警察效率很高,很快就帮我找到了亲生父母。

在警察局的会客厅里,我终于再一次见到了我的爸爸和妈妈。

原本我以为早就不记得他们的长相了,但当他们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,记忆一下子就被唤了回来。

他们没变,一点儿都没变。

终于,我又叫回了乔见欢这个名字。

生活再度回到了天堂,属于乔见欢的一切又回到了我的手里,只是迟到,终归是到了。

虽然我多了个弟弟,虽然他对我有敌意,但我都能理解。

我跟他们回到了这个久别的故土,感觉阳光和空气都不一样了。不过我没有太多时间去高兴,毕竟我的任务很重。我要改口音,学礼节,适应新学校,补习旧知识。

好在,我的学习能力还不错,你们能听出我的崂山口音吗?

刚入学那会儿,我成绩年级倒数第一,一学期之后我就年级前十了。后来稳步增长,我终于成了标准的学霸。

终于,我在父母的眼中不再只能看到怜惜,还能看到了骄傲。可是弟弟始终不能接受我,这点可以理解,毕竟在他看来我分走了父母的爱。所以他的叛逆期来的特别早,打架、斗殴、偷东西,他成了标准的坏孩子。

他真的太蠢了,他越是这样,越会把我衬托的更加优秀。

终于他还是把自己作进了少管所,父母不得不把更多的关爱又挪还给了他。而我,成了父母口中不必操心的那个。

不用操心,这个评价蛮高的哈?但几人能分得清操心跟关心?

我挺理解我弟弟,父母的爱真的很难平均化。他虽然把自己作毁了,却也将父母之爱又夺了回去。

没关系,我无所谓。

我觉得有一个词特别适合用来形容我,凉薄。

我的名字里虽然有个“欢”,但除了在辛苦苦的面前,我再没有过真正的欢喜。

终于,我鼓足了勇气,向父母表示希望他们能将辛苦苦接来我的城市生活跟学习。

父母初听时还很震惊,但他们实在没有过多的心思来倾听我的缘由。况且,我确实是个标准的好孩子,除了善良,又能是因为什么?

所以他们满足了我。

在我高二的那年,苦苦被接了过来。

五年了,五年后我终于见到了苦苦。

虽然五年里我们没有间断过通信,但面对面,真的阔别了五年。

不知道是她变漂亮了,还是因为我到了青春期,当她五年站在我的面前,扎着两个麻花辫冲着我笑的时候,我好想把她揉进我的骨头里。

辛婆婆没有跟来,她说她年纪大了,不想挪来挪去地怕给人添麻烦。

但是我知道,她之所以同意让苦苦只身前来,一方面是信任我,另一方面是我们都希望苦苦能够接受到更好的教育。

她己经辍学好久了,穷还是根源。

我爸妈是有些能力的,很快给苦苦办理好了借读手续。不过她的底子差,己经当不了我的同桌了,老大不小了,却要从初中开始补习。我笑话她,她还挺傲娇的,说自己很聪明,很快就会跳级,跳到我的同桌来。

我说等她,等她……

她不愿意住我家,选择了住校。

开始的时候我不同意,我不放心啊,毕竟她走路并不方便。

那是我第一次向她说起了她的腿脚,第一次提起了她的缺陷。

她生气了,一口气爬了西层楼,拦都拦不住。

我向她道了歉,向她服了软,她又特轻松的原谅了我。

她对我说,她不需要我的照顾,她需要的是平等的陪伴。

陪伴很简单啊,很容易就能做到,所以我答应了她。

虽然我在高中部,她在初中部,不是一个校门,但只隔了一条马路,很近。

初中部的门口有一台娃娃机,有一次我把里面的娃娃全都给她抓了出来,一个不剩。

她开心的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线,嘴上却还在埋怨,说她拿不下这么多。

——不是还有我吗?

她不知道我多喜欢说这句话。

我从小卖部要来了两个大纸箱,装满了娃娃,给她扛到了宿舍。

那时候,多开心。这种陪伴,是我只想要的幸福。

可我真的忽略了,她不单单需要我的陪伴,她还需要我的保护。

我永远记得高三那天下晚自习,我在校门口看到了她……

她被抬上了救护车,我也疯了一样地冲了上去。

我是她的朋友,是她在这个城市里唯一的依靠,所以我没有被赶下车,但我依旧没能见到她最后一面。

她死了,死在了救护车上,或者说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她就己经死了。

那么简单,那么匆匆,那么敷衍,那么潦草……

没有跟我说一声,没有跟我打个招呼,没有跟我告别,没有经过我的同意……

她死了?!

阿如,我的妻子,你说她为什么会死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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